商标使用证据,使用中务必要保留
1、销售合同+发票(合同,发票上要注明产品及商标名);
2、广告合同,广告载体;
3、产品包装印刷合同,发票;
4、网络平台发布产品照片、视频,或网络交易记录等。
为什么要保存以上的证据呢,问了就是防止其他注册人提出‘撤三’申请。
撤三商标申请的含义是指注册商标在完成注册后满三年,且在有效期内,如果该商标连续三年未被使用,任何第三方都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申请。这种制度旨在保护市场上的公平竞争,并确保商标使用的有效性!
所以提醒各位,务必保留好以上证据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