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番禺区劳动纠纷律师擅长帮用人单位处理劳动仲裁

  • 发布时间:2024-03-31 08:43:07,加入时间:2017年11月09日(距今236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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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法律知识:
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诉讼
企业遇到劳动仲裁案件要如何处理:
劳资矛盾纠纷是广泛存在的一个社会问题,劳资双方立场利益不同导致,劳动者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提起劳动仲裁在所难免。有员工请求劳动仲裁之后,公司应如何应对呢?
1.首先要分析劳动者诉求是否合理合法,如果部分合理、部分不合理,要分清哪些属于合理要求,哪些属于不合理要求
2.对于劳动者主张的情况进行调查,积极收集证据,为可能的劳动仲裁程序做好准备。特别是搜集整理对用人单位有利的证据,对劳动者不利的证据。
3.对于劳动者的身份背景情况进行调查,有的劳动者入职时提供的是虚假信息,其实际情况并不符合入职条件,那么在劳动仲裁阶段就可以以此为由反驳劳动者的仲裁主张。
4.对可能的仲裁案件结果做出分析,指定解决方案。虽然仲裁结果有不确定性,但如果证据缺失充分,分析人员掌握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可对案件结果进行初步预判,并基于预判的结果,决定是否与劳动者和解,如何和解;还是一定要将官司打到底。

二、工伤、职业病案件:
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书》不服的相关规定
如果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或者不认可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的举证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工伤认定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如果用人单位不能完成举证责任,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这种举证责任分配形式即所谓的“举证责任倒置”。用人单位认为不是工伤的,应当由用人单位举证,提供证据证明职工受伤的情形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况,不应当认定为工伤。

三、事后总结对于企业来说是必须
“亡羊补牢”工作非常重要。企业要马上查漏补缺,仔细审查一下企业还存在哪些风险点,以防止下一个羊走失。企业往往可能会因为一次被仲裁,更加规范以后的管理工作。所以从这个角度上讲,被仲裁未必是件坏事。关键是“亡羊补牢”工作要完善和到位。

劳动法律业务范畴:

1、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建立规范人事劳动管理制度,对员工及管理人员进行法律培训,提供人事、劳动法律咨询;

2、劳资合同制订、审查,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3、收购兼并、改制重组中劳资方案及策略的确定;

4、劳动关系确认纠纷;

5、因开除、除名、辞退及自动离职引发的劳动纠纷;

6、竞业禁止纠纷

7、因工资加班费、相关福利补贴、节假日休息引发的劳动纠纷

8、代理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纠纷;

9、与劳务派遣相关劳动合同与工伤赔偿纠纷;

10、代理员工股权激励纠纷,员工虚拟股纠纷;

11、代理职业病、工伤、劳动能力等纠纷;

12、代理员工非因工伤死亡赔偿主张;

13、其他劳动纠纷法律服务与代理各种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仲裁、诉讼、执行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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