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封市办理水利设计资质时,企业通常需要提供以下业绩资料,以证明其在水利设计领域的实际经验和能力:
1. **工程项目设计业绩**:
- 完成的水利工程项目设计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以及约定的服务内容页面。
- 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复印件,证明企业获得了该项目的设计权。
- 设计图纸、设计文件、计算书、研究报告等相关技术资料。
- 工程项目的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证明设计成果已得到实施并且通过了相关部门的验收。
2. **项目业绩明细表**:
- 列出企业近年来完成的水利设计项目名称、项目规模、设计内容、完成时间、项目负责人等详细信息。
3. **业绩证明材料**:
- 用户或业主单位对设计成果的评价或认可函,表明企业提供的设计服务质量得到了市场的认可。
4. **项目获奖情况**:
- 如果企业有设计项目曾获得过、省市级奖项,应提供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5. **参与项目人员的业绩证明**:
- 对于主导专业的注册工程师以及其他主要技术人员,需要提供他们在这些业绩项目中所承担的具体工作职责和发挥的作用的证明材料。
请注意,具体所需业绩资料和要求可能随着国家及地方政策的调整而变化,因此在实际办理过程中,建议企业密切留意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水利局的规定,并确保提交的所有业绩资料真实、有效且符合相关资质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