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河区专业劳动仲裁律师擅长劳动合同纠纷

  • 发布时间:2024-04-14 17:30:32,加入时间:2017年11月09日(距今236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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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法律知识:
企业解雇违反规章纪律犯错员工反被劳动仲裁该怎么做?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了各种劳动者过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其中39条第2款规定了: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关于用人单位在实际运用该39条第2款时,总是出现偏差,导致自己在仲裁或诉讼中陷入哑巴吃黄连的境地。
企业在劳动争议仲裁、诉讼中处于不利地位的几种常见情况: 
1、劳动合同订立条款不完善,存在明显缺陷,导致企业权利无法得到保护; 
2、 规章制度制订后,无法证明已向员工告知(如制度未经员工签收,公布因时间长而取消张贴,但又无法证明其已尽告知义务,或者是新来的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未在企业已颁行生效的规章制度上签字等情况,劳动者可以辩称其未知规章制度的内容),很可能面临不利的诉讼境地。 
3、 规章制度的内容存有致命缺陷: 
(1) 对违纪的处罚如警告、记过、开除等规定不明确,违纪行为和处罚之间没有对应关系,太过笼统,难以操作; 
(2) 制度中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3) 规章制度太多,内容前后互相矛盾,效力也不明确,可能对企业来讲,劳动仲裁委员会和法院可能依据不利于企业的规章制度作出裁决和判决,从而使企业面临不利的诉讼境地。

很多企业说劳动争议案件用人单位败诉率非常高,不请律师,甚至懒得理不去应诉,更省事省钱。
对于此,本律师只想说,假如员工申请要求单位赔偿10万, 后公司积极应诉加上专业律师的帮助 后只判决赔偿1万块,算是真正的败诉吗?
有的单位甚至认为员工属于无理取闹,仲裁根本不用理,有的连开庭都不去,这 终导致了仲裁委的缺席判决,可想而知,这样的判决结果对单位肯定是不利的。

企业被员工申请劳动仲裁的理由千千万,一定要弄清楚是因为什么事情被仲裁,对方的诉求是什么,才能更好地对症下药,解决问题。
实际上员工的请求存在诸多事实和法律上的瑕疵,但是由于公司方面没有提出有力的抗辩而失去了辩驳的机会。没有对庭审做充分的准备,是导致败诉的主要原因。

擅长以下法律服务:确认劳动关系纠纷,集体劳动争议,不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纠纷,单位不缴社保少缴社保引发的劳动争议,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纠纷,变更履行劳动合同引发的劳动纠纷,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代通知金纠纷,辞职、辞退、解雇、自动离职纠纷,一般违纪和严重违纪纠纷,工资纠纷、加班费纠纷、劳动报酬纠纷,带薪年休假争议,劳务派遣纠纷,竞业禁止、违约金、服务期纠纷,工伤职业病赔偿争议等,本律师团队将会运用其娴熟的法律技巧为当事人挽回巨额财产损失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并尽量降低法律风险与成本。

为企业单位除了提供个案法律服务之外还可以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或与公司企业建立长期友好合作伙伴关系,法律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劳动人事咨询,拟订、审核劳动合同、员工手册、竞业限制、保密协议、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律师代理、各项规章制度制定。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私下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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