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政策适用的电动交通设备
电动交通设备是一种自平衡交通设备,由可充电电池组(最常见的是锂离子电池)供电,骑行者通过变换重心来保持设备平衡。此政策不包括被视为玩具的电动交通设备。玩具是指设计或拟供 14 岁或以下儿童玩耍的任意商品或材料,无论是否为专供。
滑板车产品:滑板车产品(也称为“自平衡踏板车”或“自平衡电动滑板车”)是一种电动交通设备,有两个轮子,两轮之间有一个踏板,使用者可以站立在踏板上。使用者可以通过移动双脚来控制滑板车产品向前或向后移动。
自平衡单轮车:自平衡单轮车使用传感器与电动马达相结合,帮助骑行者在单轮车上保持平衡。这种设备没有手柄供使用者抓握。自平衡单轮车也称为“单轮踏板车”。
电动滑板:电动滑板有四个轮子,加装有电池组和动力系统,可增加扭矩,从而帮助骑行者行进。电动滑板可能会配有手持遥控器,让骑行者在使用期间控制滑板。
电动滑板车:电动滑板车是一种电动交通设备,具有两个或多个轮子、一个踏板、一个供使用者抓握的垂直杆和一种转向方式。电动滑板车有多种类型,包括可折叠式滑板车、带支架的滑板车和可骑乘的滑板车(如轻便电动摩托车)。电动滑板车的行驶距离有限,并且速度不超过 40 英里/小时。
自平衡个人交通设备:自平衡交通设备可能会有一个或两个车轮。这些设备由可充电电池组供电,骑行者通过变换重心来保持设备平衡。
根据亚马逊的要求,所有电动交通设备均应经过检测,并符合下列法规、标准和要求:
商品 |
法规、标准和要求 |
电动交通设备 |
以下全部适用: · 机械指令 2006/42/EC · RED 2014/53/EU([无线电设备指令]无线蓝牙设备) · RoHS 2011/65/EU(有害物质限制指令) · REACH(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 · BS EN IEC 60335-2-29(家用电器和类似电器。电池充电器的具体安全要求) · BS EN IEC 61000-3-2(电磁兼容性 [EMC] - 第 3-2 部分: 限值 - 谐波电流排放限值[设备输入电流每相 ≤ 16 A]) · BS EN 62133-2:+A1(含有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充电电池单元和电池。便携式密封充电电池单元及其制成的电池组在便携式应用中的安全要求 - 锂系统) · BS EN IEC 62471(灯具和灯具系统的光生物安全性) · UN 38.3(锂离子电池的运输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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