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山东)劳动监察标志服装及人社局劳动监察制

  • 发布时间:2025-04-25 10:52:40,加入时间:2014年03月29日(距今405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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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定制 劳动监察服装 全新制式 规范 量身 定制 欢迎 来单咨询  洽谈 合作 春秋装 春执勤 夏装 

劳动监察标志服装着装标准规范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着装基本要求

- 制式服装应当成套穿着,保持整洁完好,不得与便服混穿。

- 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

- 不得歪戴帽子,不得赤脚穿鞋,不得围围巾。

不同服装穿着规范

- 着春秋常服、冬常服:内着配套衬衣,衬衣下摆扎于裤腰内,系制式领带,戴制式帽子。

劳动监察标志服装

- 着春秋执勤服、冬执勤服:内着配套衬衣或内衬衣物不得外露。

- 着夏装制式衬衣:衬衣下摆扎于裤腰内,扎制式腰带,不系领带,戴制式帽子。

鞋袜穿着规范

劳动监察服装

除工作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形外,应当穿制式皮鞋或其他黑色皮鞋,内着深色袜子。

标志标识佩戴规范

按规定佩戴肩章、领花、臂章、胸徽、胸牌号等标志标识。臂章佩戴于外衣左上臂处,胸徽佩戴于外衣右胸处,胸牌号佩戴于外衣左胸处。不同制式标志标识不得混戴,不得佩戴与执法身份不符的其他标志标识或饰品。

仪容仪表规范

- 保持头发整洁,不得染彩发。

- 不得纹身、留长指甲,女性不得化浓妆、染指甲。

- 着制式服装时,不得戴耳环、项链、手链、手镯、领饰等饰物。

- 除工作需要或眼疾外,不得佩戴有色眼镜。

行为举止规范

着装时应当举止文明、姿态良好、行为得体,保持良好形象。不得边走路边吃东西、扇扇子,不得背手、袖手、插兜、搭肩、挽臂、叉腰、揽腰,不得嬉笑打闹、高声喧哗,不得使用电子娱乐产品、玩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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