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志南律师,广州市知名遗产继承纠纷律师,现为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州遗产律师,广州继承律师。招志南律师有着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以及逻辑分析能力,尤其在遗产继承纠纷领域,招志南律师近年来成功办理了多宗涉及金额较大的继承纠纷案件,遗产涉及房产、股权、银行资金等各类财产,招志南律师一直以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受到委托人的信赖,并得到了一致好评。招志南律师认为案件无大小之分,每个案件都应尽极大努力为当事人争取极大权益。招志南律师团队擅长办理遗产继承、婚姻财产、继承权确认、分家析产共有财产分割、遗嘱、遗赠、扶养及继承人之间继承财产争议等遗产继承家庭财产类案件,欢迎咨询。
遗产继承法律知识: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一、法定继承人的资格问题
《民法典》第1127-1129条对继承人的资格作出明确规定:继承开始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没有上述继承人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若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二、遗嘱继承:根据被继承人的遗嘱进行继承。
若存在遗嘱,要妥善保管遗嘱原件,无论是自书、代书还是公证遗嘱,都是关键证据,同时注意遗嘱订立过程有无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
注意:关于遗嘱和遗赠的区别。
只有当立遗嘱人明确将财产留给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二顺序继承人时,才叫做遗嘱,如果把财产留给这两个顺序之外的人,叫做遗赠。
遗赠继承人必须要在立遗嘱人去世后的60天内进行声明表达自己接受继承这笔遗产。生活中就有很多人不知道这个法律规定,导致自己错失遗产的继承权利。
遗嘱财产继承的特殊规定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子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父母遗产,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意味着,如果未来子女离婚,其配偶有权要求分割这部分遗产。然而,为了确保遗产能够完全由独生子女继承并且不被视为其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在生前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明确这一点。例如,他们可以立下明确的遗嘱,指定所有财产由独生子女单独继承,并特别注明该遗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不作为其夫妻共同财产。
遗嘱财产继承的特殊规定使遗产能够指定为个人财产,避免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三、遗赠抚养协议
遗赠抚养协议则是一种独立的继承法律制度,旨在明确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该协议确保了扶养人承担起遗赠人的生养死葬责任,并相应地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1158条的规定,自然人可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签订此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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