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北京市科技进步奖的评选主要遵循《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具体流程和规则如下:
一、奖项分类与提名资格
1.奖项类别
人物奖:突出贡献中关村奖、杰出青年中关村奖、国际合作中关村奖。
项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含技术开发类、社会公益类、科学技术普及类)。
2.提名资格
人物奖:由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者、院士、突出贡献中关村奖获奖者、政府部门、全国学会等提名。
项目奖:由市政府部门、区人民政府、具有提名资格的组织(如全国学会、行业协会)等提名,采取不限额提名。
特等奖项目:需提供1家全国学会或3位院士的意见。
二、被提名项目(候选人)的基本条件
1.科研诚信与品行
被提名人(项目)需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和科学精神,且通过科研诚信核查(科技部、北京市等平台)。
2.时间要求
项目应用时长:整体应用需满1年以上(自然科学奖代表作公开发表1年以上,科普类作品普及1年以上),时间节点为2024年4月30日。
审批许可: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项目,需在2024年4月30日前获得批准。
经济效益年份:近三年经济效益的统计年份为2022-2024年。
3.创新性与重复限制
项目所含科学技术内容(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不得在已获国家/省部级奖或同年度其他提名项目中重复使用。
连续两年未获奖项目:2023、2024年度连续提名但未获奖的项目,2025年不得以相同技术内容提名。
4.其他限制
同一人限制:同一人每年只能作为1个提名项目的候选人,且2023-2024年度获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不得作为2025年被提名项目的前三候选人。
年龄限制:杰出青年中关村奖候选人需为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提名与评审程序
1.提名流程
注册提名:提名系统于2025年5月20日开通,提名者需登录系统注册并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6月24日17时30分。
公示要求:提名单位需在本单位网站及候选单位、候选人所在单位公示项目信息(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提名。
补正机会:形式审查未通过的项目可于7月9日17时30分前补正一次。
2.评审流程
书面材料上传:电子版提名书通过审核后,需扫描上传书面版(PDF格式,限40M),截止时间为7月15日17时30分。
专家回避申请:若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需在提名阶段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
评审依据:以提名书为核心,强调客观佐证材料(如专利、应用证明、经济效益报告等)。
四、表彰与奖励
1.奖励等级
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授奖单位和人数根据奖项等级自动截取(如特等奖单项授奖单位不超过20个,人数不超过30人)。
2.后续材料报送
经评审获奖的项目需报送纸质版提名书(原件1套,含主件和附件),与电子版完全一致。
五、注意事项
1.成果登记:申报前需完成成果登记,获取成果登记号。
2.科普类特殊要求:科学技术普及类项目需提交科普作品的发行量、传播效果、社会效益等支撑材料(如出版社证明、媒体报道、受众反馈等)。
3.诚信承诺:提名书需签署诚信承诺书,明确责任主体。
如需更详细的提名手册或流程,可参考北京市科委或提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