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深圳市工业设计产业的创新发展,提升企业设计竞争力,深圳市现正式启动第七批广东省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工作。本次申报旨在遴选一批在工业设计领域具有突出实力和创新能力的企业和机构,通过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进一步促进工业设计与制造业的深度融合。本指南将详细介绍申报条件、流程、所需材料及时间安排,帮助有意申报的企业和机构准确把握申报要点,顺利通过评审,获得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
一、申报范围和数量
(一)申报范围。面向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高端装备制造、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新能源、数字创意等新兴产业,新一代电子信息、智能家电、现代农业与食品、现代轻工纺织等支柱产业,以及前瞻布局兼具颠覆性功能和广泛市场需求的未来产业方向。分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和工业设计基地三类进行申报。
(二)数量。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七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深圳市可数量不超过30家。深圳工信局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开展专家评审、实地核查。
二、申报条件
1、已建立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申请认定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登记注册且在广东省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
(二)主营业务符合我省战略性产业集群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在行业内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三)重视工业设计工作,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发设计投入,知识产权应用及保护制度健全,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工业设计专项研发经费年支出额珠三角地区企业不低于500万元,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企业不低于300万元。
(四)已设立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两年以上,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有较好的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具备独立承担相关领域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和教育培训专业人员的能力。
(五)工业设计中心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科学,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设计中心在企业运行的总体组织架构中能较好发挥整合、协同创新的作用,企业对设计中心建设发展给予充分的制度保障和资源配置,使其具备引领、支撑和赋能企业创新发展的能力。
(六)工业设计中心拥有设计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设计领军人物,以及一定规模和素质的工业设计人才队伍,设计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工业设计从业人员珠三角地区企业25人以上,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企业15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具有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人员比例不低于50%。
(七)工业设计中心创新能力强,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突出专利质量及产业化运用,设计产品已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获得省级及以上部门的表彰。珠三角地区企业近两年内组织、主持或参加制定设计标准,或获得国内外授权与设计创新相关的专利、版权、知名设计奖等共计15项以上;或企业成立以来组织、主持或参加制定设计标准,或获得国内外授权与设计创新相关的专利、版权、知名设计奖等共计50项以上。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企业近两年内组织、主持或参加制定设计标准,或获得国内外授权与设计创新相关的专利、版权、知名设计奖等共计10项以上;或企业成立以来组织、主持或参加制定设计标准,或获得国内外授权与设计创新相关的专利、版权、知名设计奖等共计30项以上。
(八)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两年内(截至申请日期)未发生重大环保、质量和安全事故,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九)能够发挥自身工业设计能力优势和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参与工业设计领域公益服务活动,鼓励积极应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赋能工业设计。
2、工业设计企业申请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登记注册且在广东省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
(二)符合我省战略性产业集群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在行业内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三)成立两年以上,以工业设计服务为主营业务,有较好的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具备独立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以及系统设计咨询服务的能力。
(四)拥有设计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设计领军人物,以及一定规模和素质的工业设计人才队伍,队伍结构科学合理,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设计人才优势。工业设计从业人员珠三角地区企业30人以上,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企业18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具有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人员比例不低于50%。
(五)工业设计服务水平在全省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业绩突出,经营稳定。近两年,工业设计服务年营业收入珠三角地区企业不低于500万元,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企业不低于300万元,占企业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0%。
(六)企业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突出专利质量及产业化运用。珠三角地区企业近两年内组织、主持或参加制定设计标准,或获得国内外授权与设计创新相关的专利、版权、知名设计奖等共计10项以上;或企业成立以来组织、主持或参加制定设计标准,或获得国内外授权与设计创新相关的专利、版权、知名设计奖等共计20项以上。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企业近两年内组织、主持或参加制定设计标准,或获得国内外授权与设计创新相关的专利、版权、知名设计奖等共计5项以上;或企业成立以来组织、主持或参加制定设计标准,或获得国内外授权与设计创新相关的专利、版权、知名设计奖等共计10项以上。
(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两年内(截至申请日期)未发生重大环保、质量和安全事故,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八)能够发挥自身工业设计能力优势和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参与工业设计领域公益服务活动,鼓励积极应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赋能工业设计。
3、工业设计基地申请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登记注册且在广东省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健全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以及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设立的管理机构。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积极为地区经济和相关产业提供工业设计服务。
(三)须以我省现有产业集群特别是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为依托,空间布局合理,产业特色明晰,配套功能完善,有统一的管理机构,应用工业设计服务程度较高,在全省行业内有较强影响力。
(四)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科学,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
(五)已建成并投入运营1年以上,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珠三角地区入驻工业设计企业或企业设计中心20家以上,工业设计从业人员100人以上;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入驻工业设计企业或企业设计中心10家以上,工业设计从业人员50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具有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人员比例不低于50%。
(六)工业设计基地内工业设计企业和企业设计中心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突出专利质量及产业化运用。珠三角地区工业设计基地近两年内组织、主持或参加制定设计标准,或获得国内外授权与设计创新相关的专利、版权、知名设计奖等共计50项以上。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工业设计基地近两年内组织、主持或参加制定设计标准,或获得国内外授权与设计创新相关的专利、版权、知名设计奖等共计25项以上。工业设计基地设计服务收入(含线上、平台类的营业收入)珠三角地区在2000万元以上,粤东粤西粤北地区1000万元以上。
(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两年内(截至申请日期)未发生重大环保、质量和安全事故,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八)能够发挥自身工业设计能力优势和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参与工业设计领域公益服务活动,鼓励积极应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赋能工业设计。
三、申报材料
申报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
(三)企业近两年研发支出、工业设计中心投入,相关仪器设备软硬件原值,近期已出具的相关专项审计报告或者财务报表等材料,工业设计中心人员社保缴纳情况,获奖情况等;
(四)企业近两年组织或参与工业设计重要活动清单,开展工业设计项目清单等。
(五)企业自成立以来牵头或参与制定设计标准清单,获得国内外与设计创新相关的专利及版权清单,知名设计奖项清单等;
(六)属于申报工业设计企业、工业设计基地的,还需提供近两年工业设计中心建设运行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
四、申报方式和时间
申报单位务必于2025年7月18日(星期五)前,将电子文档(可编辑word版和盖章PDF版各一份),发送至工信局所在辖区指定邮箱。后续按照各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求将申报材料(需编码装订成册,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指定地点(内容与电子文档保持一致),并配合现场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