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基础材料清单
(一)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近期已出具的相关专项审计报告或者财务报表(含企业近两年营业收入、研发支出、净利润、资产负债率等主要数据,工业设计近两年费用投入,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
(四)工业设计从业人员社保缴纳情况及花名册等佐证材料(含从业人员姓名及其专业学历职称或职业技能等级等情况);
(五)企业近两年组织或参与工业设计重要活动清单,开展工业设计项目清单等;
(六)企业自成立以来牵头或参与制定设计标准清单,获得国内外与设计创新相关的专利及版权清单,知名设计奖项清单等(含产品或项目名称、权利人、授权单位、授权时间等);
(七)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及环保违法事故,没有违法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证明或企业对上述情况的承诺书;在“信用中国”网站企业自身信用情况的查询截图。
二、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其他材料
(一)申报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的,提供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内部成立工业设计中心的通知、中心架构图、内部制度以及股东决议或会议纪要等复印件);
(二)申报工业设计企业、工业设计基地的,提供近两年工业设计中心建设运行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
(三)申报工业设计基地的,提供工业设计基地入驻设计企业清单及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三、其他要求
对涉及中心成立时间、人员、专利版权数量、研发费用、服务收入等硬性指标,申报材料须附有明确的佐证材料,并可进行合理的追溯。系统上传申报材料前请认真编写目录和页码,纸张规格:A4;字体:宋体4号;行间距:1.5倍,数据部分尽量采用表格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