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新型中小企业到期复核主体
1.2022年度认定的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申请参加本次资质到期复核。
2.因未完成年度信息更新被取消到期复核资格的2022年度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按照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按月度开展的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认定。
3.资质到期复核工作,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审核坚持公平公正,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培训,不需要也不建议通过任何中介机构辅助申请。企业只需如实填报,并提供资料即可。
二、复核标准
1.在北京市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和北京市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4.满足所复核类型的企业评价及认定标准。
5.2022年、2023年和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均应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完成备案,审计报告应赋予验证码。
三、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流程
1.符合复核标准的企业通过线上培育平台进行自主申报。
2.各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级主管部门)负责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公示和公告认定工作。公示期内,区级主管部门对本区企业的申诉信息进行答疑。
3.经公示,由各区级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告2022年度认定的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通过名单,有效期延长三年。对于不符合条件或未提交复核申请的企业,撤销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称号。区级主管部门将公告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统一发布。
4.为加强政策衔接,在各区级主管部门正式公告复核通过的企业名单前,原2022年度认定的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称号依然有效;名单公告后,原2022年度认定的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称号自动失效,以公告名单内企业为准。
四、证书和牌匾申领
本次复核通过的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可于公告结果发布的30个工作日后,登录“北京通企服版APP-首页-北京市专精特新梯队企业资质查询系统-梯度培育企业电子证书申领入口”或通过PC端访问“北京市专精特新梯队企业资质查询系统-梯度培育企业电子证书申领入口”,申领新的电子证书和电子牌匾(有效期延长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