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外加工类企业可以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但需满足以下核心条件:
一、 核心研发与知识产权要求
1.自主研发主导:企业必须自主承担研发活动,掌握核心技术。若仅委托外部生产加工,但核心研发(如产品设计、技术改进、工艺优化等)由企业自身完成,则符合条件。例如,企业自主研发新型材料配方,委托工厂按配方生产,此类企业可申报。
2.知识产权归属:企业需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或并购等方式,获得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所有权。知识产权需与研发项目和主要产品直接相关,且为企业持续研发形成的核心技术。
二、 生产模式合规性
1.委外加工形式:企业应以支付委外加工费的形式委托生产,而非以成品购入形式。若企业直接采购成品,可能被认定为一般贸易性质企业,不符合申报条件。
2.技术控制能力:企业需对生产过程具备技术控制能力,如提供生产工艺、质量标准、技术参数等,确保产品符合技术要求。
三、 其他基础条件
1.企业资质:注册成立一年以上。有明确的企业章程和严格的技术、财务管理制度。
2.技术领域与产品:从事经认定的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经营业务。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 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如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
3.人员结构: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4.研发投入与收入: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5.创新能力与合规性: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包括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苏州思睿晶华知识产权前身为苏州思睿晶信息科技,是一家专注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设备补贴、人才补贴的专业化项目申报服务代理机构。
思睿晶华企业拥有专业的服务团队,完善的服务流程。除苏州总部外,在徐州、常州、宁波等地设有分支机构。十多年来为数千家企业提供了高质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