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简称“高品收入”)的核算需严格遵循《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要求,确保收入来源与核心技术强相关且占比达标(≥60%)。以下是思睿晶华详细为您介绍核算方法及关键要点:
一、核算范围与定义
1.核心范围
产品收入:企业通过技术创新活动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技术诀窍的产品销售收入。
服务收入:企业利用核心技术提供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许可等收入。
其他收入:与核心技术直接相关的产品(服务)收入,如定制化开发收入、技术改造收入等。
2.排除范围
贸易收入(如单纯采购后转售的收入);
非技术性收入(如租金、利息、投资收益);
与核心技术无关的产品(服务)收入;
不征税收入(如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核算方法与步骤
1.收入分类与归集
1.1按产品/服务类型分类:
根据企业主营业务,将收入划分为高新技术产品收入、非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服务收入等类别。
示例:
高新技术产品:智能机器人、新能源电池;
非高新技术产品:普通五金配件;
高新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技术咨询。
1.2按技术领域归集:
根据《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如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等),将收入归集至对应领域。
要求:收入来源的技术领域需与企业申报的高企领域一致。
2.收入确认原则:
权责发生制:以产品交付或服务完成并经客户验收为确认时点,而非开票或收款时间。
合同关联性:收入需与核心技术相关的合同直接对应,避免将非技术合同收入纳入。
3. 收入占比:
总收入口径:
按《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的“收入总额”计算,包括货币和非货币形式收入(如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等),剔除不征税收入。
三、关键核算要点
1. 技术关联性证明
材料要求:
技术合同(需明确技术内容、知识产权归属);
检测报告(证明产品技术参数符合标准);
用户使用证明(如客户验收单、应用案例);
专利证书或技术诀窍说明(证明收入来源的核心技术)。
2. 收入拆分与分配
混合销售处理:
若同一合同同时包含高新技术产品与非高新技术产品,需按合理方法拆分收入。
方法:
按产品成本比例拆分;
按技术含量占比拆分(需提供依据)。
示例:
合同总金额100万元,其中高新技术模块成本占比60%,则高品收入为60万元。
3. 特殊收入处理
委托加工收入:
若企业提供核心技术(如配方、工艺),委托第三方加工并销售,收入可计入高品收入;
若仅提供品牌或渠道,收入需排除。
技术转让收入:
需区分技术转让费与技术使用费:
技术转让费(一次性收入)可计入;
技术使用费(按期支付)需按实际收到金额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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