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司法亲子鉴定去哪做?在商丘柘城县浦东街道学苑路99号的柘城亲子鉴定中心可以提供相关服务。鉴于亲子鉴定关联着亲情、婚姻、道德以及伦理等诸多层面,一旦其结果与委托方原本认定的情形相悖,既存的人身关系、亲属纽带以及财产格局等均会产生对应的变动。而子女作为家庭的成员之一,其人生轨迹往往会因一份亲子鉴定报告而出现转折。
一、柘城司法亲子鉴定机构地址大全
1、柘城民鉴基因亲子鉴定中心
柘城亲子鉴定机构地址:商丘柘城县浦东街道学苑路99号
柘城亲子鉴定机构服务范围:(商丘:夏邑县、虞城县、柘城县、宁陵县、睢县、民权县、梁园区、睢阳区、永城市)及周边城市地区等全市,其他省市均可。
柘城亲子鉴定机构业务范围:我们提供涵盖亲子鉴定、司法亲子鉴定咨询、上户口亲子鉴定、个人隐私亲子鉴定、无创胎儿亲子鉴定、孕期亲子鉴定、个体识别、亲缘鉴定等在内的多种基因检测咨询服务,为您的需求提供专业解答。
柘城亲子鉴定机构简介:柘城民鉴基因亲子鉴定中心,我们以科学的态度和专业的技术,为客户提供亲子鉴定咨询服务。我们的目标是确保每一份鉴定报告都真实可靠,同时保护客户的隐私权益,让客户在面对亲子关系疑问时,能够得到明确且的解答。
2、柘城元序基因亲子鉴定机构
柘城亲子鉴定机构地址:商丘市柘城县城关镇汇泉大街
柘城亲子鉴定机构业务范围:上户口亲子鉴定咨询,个人亲子鉴定,司法亲子鉴定咨询预约,公证亲子鉴定咨询,入户亲子鉴定咨询,入学亲子鉴定咨询,中高考亲子鉴定咨询,隐私亲子鉴定,胎儿孕期亲子鉴定等。
二、柘城亲子鉴定机构名录
3、梁园区亲子鉴定采样中心(民鉴基因采样点)
机构地址:商丘市梁园区凯旋路292号(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内)
4、睢阳区亲子鉴定采样中心(民鉴基因采样点)
机构地址:商丘市睢阳区凯旋南路292号(商丘市第三人民医院内)
5、民权县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机构地址:商丘市民权县治安路中段(民权县人民医院内)
6、睢县亲子鉴定采样中心(民鉴基因采样点)
机构地址:商丘市睢县振兴路中段(睢县人民医院内)
7、宁陵县亲子鉴定采样中心(民鉴基因采样点)
机构地址:商丘市宁陵县建设西路(宁陵县人民医院内)
8、柘城县亲子鉴定采样中心(民鉴基因采样点)
机构地址:商丘市柘城县未来大道中段(柘城县人民医院内)
9、虞城县亲子鉴定采样中心(民鉴基因采样点)
机构地址:商丘市虞城县健康路西段(虞城县人民医院内)
10、夏邑县亲子鉴定采样中心(民鉴基因采样点)
机构地址:商丘市夏邑县孔祖大道北段(夏邑县人民医院内)
11、永城市亲子鉴定采样中心(民鉴基因采样点)
机构地址:永城市东城区中原路与民生路交叉口(永城市中心医院)
上述内容为您呈现了柘城正规亲子鉴定中心的名单。一般而言,医院本身并无亲子鉴定的资质。若医院要开展亲子鉴定业务,必须具备相应的亲子鉴定资质,并且需向司法局进行备案。只有持有《司法鉴定许可证》的正规司法鉴定机构,其独立实验室通过国家CNAS认可后,才具备开展亲子鉴定业务的资格。
温馨提示:在柘城,许多医院无法进行DNA亲子鉴定。若医院要开展亲子鉴定业务,不仅自身需具备相应资质,其工作人员也必须通过资质认证。因此,普通医院一般不提供此类服务。医院的主要职责是提供医疗救治,而非亲子鉴定服务。亲子鉴定业务一般由具备资质的专业鉴定机构负责实施。
三、柘城司法亲子鉴定费用一览
1.柘城个人隐私亲子鉴定费用:2000-2200元
结果出具时间:5-7天(可加急)
用途:仅供个人了解亲子关系,无需身份证明,结果准确可靠。
流程:可自行采集样本(常规或特殊样本)并邮寄至机构,或预约工作人员上门取样。
2.柘城司法亲子鉴定费用:2400-3600元
结果出具时间:5-7天(可加急)
要求:需所有鉴定人携带身份证明、委托书到现场实名登记,并采样、拍照、录指纹。
用途:结果具法律效力,适用于上户、诉讼、留学等司法用途。
3.柘城无创胎儿亲子鉴定费用:4000-4500元
结果出具时间:3-5天(可加急)
特点:属隐私鉴定,仅限个人参考,怀孕满5周即可检测。
流程:抽取孕妇10mL静脉血,并提供男方血液(或常规/特殊样本)进行比对。
四、柘城司法亲子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1.选择鉴定类型
司法亲子鉴定(用于上户口、移民、诉讼等法律用途)
个人隐私亲子鉴定(仅个人了解,无法律效力)
2.办理流程
(1)司法亲子鉴定(必须本人到场)
预约机构:选择有《司法鉴定许可证》的正规机构。
提交证件:
父母及孩子的身份证/户口本/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
现场采样:
由工作人员采集血样或口腔拭子,并拍照存档。
签字确认:核对信息并签署司法鉴定协议书。
缴费等待:3-5个工作日出报告(可加急)。
(2)个人隐私亲子鉴定(可匿名)
线上预约:鉴定机构,无需实名。
采样方式:
到机构采样(可选实名或匿名)。
自行采样(邮寄口腔拭子、毛发、指甲等)。
邮寄样本:将样本快递至鉴定机构。
缴费检测:实验室收到样本后开始鉴定。
获取报告:电子版或纸质报告(可隐匿个人信息)。
六、延伸阅读:
依据《司法鉴定通则》规定:
一、关于鉴定人的指定
1. 第十八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在接受鉴定委托之后,应当安排本机构内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来开展鉴定工作。如果委托人存在特殊的要求,在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也可以从本机构里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不过,委托人不能要求或者通过暗示的方式让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按照自己的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来提供鉴定意见。
二、关于鉴定材料的获取
2. 第二十四条表明,司法鉴定人有权知悉开展鉴定所需的案件材料,并且能够查阅、复制相关资料。在必要的时候,司法鉴定人还可以对诉讼当事人、证人进行询问。如果经过委托人同意,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派遣工作人员到现场提取鉴定材料。在进行现场提取鉴定材料时,应当安排不少于两名司法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参与其中,并且至少要有一名是负责该鉴定事项的司法鉴定人。而且,在现场提取鉴定材料的时候,应当有委托人指派或者委托的人员在场见证,这些见证人员还需要在提取记录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