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蔬进口清关需要遵循一系列严格的流程和规定,以下是详细指南:
前期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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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备案:进口企业需向海关办理收货人备案,取得进口资质。可登录中国国际贸易 “单一窗口” 的 “企业资质” 子系统或 “互联网 + 海关”“企业管理” 子系统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备案申请。
确认检疫准入:查看拟进口的水果是否在允许进口的名录内,登录海关总署网站《获得我国检疫准入的新鲜水果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名录》进行查询。只有来自符合我国规定要求的国家或地区的水果才准许进口。
核实境外企业注册登记:输华果园、包装厂须经出口所在国农业主管部门备案,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出口国共同批准注册。企业可参考海关总署网站《允许进口水果境外注册登记企业名单》,确认境外果园、包装厂的注册信息。
选择进境口岸:进境水果应当从海关总署指定的监管场地入境,可登录海关总署网站后依次点击 “专题专栏 — 业务专栏 — 指定监管场地名单 — 进境水果指定监管场地名单”,查询指定监管场地名单,选择合适的口岸。
检疫审批
在签订进口贸易合同或协议前,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向海关申请办理进境水果检疫审批手续,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单位可登录海关总署的 “互联网 + 海关”,在动植物检疫模块下选择相应的类别办理。海关根据审核情况,自初审机构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签发《检疫许可证》或者《检疫许可证申请未获批准通知单》。
货物申报
企业可通过中国国际贸易 “单一窗口” 或 “互联网 + 海关” 平台进行进出口货物申报。申报时应当提供贸易合同、提单、发票等凭证,并随附输出国家或地区植物检疫证书。进境水果有冷处理、热处理、熏蒸处理等除害处理要求的,应当提交相关处理材料。
现场检验检疫
海关收到申报信息及随附资料后,会对企业的报关单证及附件进行审核,现场关员根据布控指令,对货物进行检查或查验,查验分为机检查验与人工查验。机检查验通过 H986 大型集装箱检查设备对集装箱内的货物进行扫描成像,判断是否有夹藏、夹带。人工查验则包括核查货证是否相符,核对植物检疫证书和包装箱上的相关信息及检疫标志,检查水果是否带虫体、病征、枝叶、土壤和病虫为害状等,现场检疫发现可疑虫体、病菌、杂草等有害生物的,送实验室进行鉴定。
结果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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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放行:经检验检疫合格的,海关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准予放行。
除害处理: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或其他有检疫意义的有害生物,须实施除害处理,海关签发《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经除害处理合格的,准予放行。
退运或销毁:不符合进境水果相关检验检疫要求、货证不符的,或者经检验检疫不合格又无有效除害处理方法的,海关签发《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退运或销毁处理。需对外索赔的,签发相关检验检疫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