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亲子鉴定机构在哪?大竹亲子鉴定机构在达州大竹县白塔街道竹海路西段66号。为了方便快速找到大竹亲子鉴定机构地址,小编特意整理了大竹亲子鉴定机构地址名单供您查询,正规鉴定机构排名不分先后。随着时间的推移,2025年的到来,我们为您精心整理了大竹6家权威亲子鉴定机构的全览,包括它们的服务特色和详细地址。
一、大竹可以做亲子鉴定10家机构名单合集
1、大竹民鉴基因亲子鉴定中心
大竹亲子鉴定机构地址:达州大竹县白塔街道竹海路西段66号
大竹亲子鉴定机构服务范围:(达州:通川区、达川区、宣汉县、开江县、大竹县、渠县、万源市)及周边城市地区等全市,其他省市均可。
大竹亲子鉴定机构业务范围:我们提供涵盖亲子鉴定、司法亲子鉴定咨询、上户口亲子鉴定、个人隐私亲子鉴定、无创胎儿亲子鉴定、孕期亲子鉴定、个体识别、亲缘鉴定等在内的多种基因检测咨询服务,为您的需求提供专业解答。
大竹亲子鉴定机构简介:民鉴基因亲子鉴定中心是一家专注于生物领域基因检测服务的正规咨询机构,致力于解决复杂的亲缘关系鉴定问题。在具体业务领域中,民鉴基因尤其擅长司法亲子鉴定、孩子升学亲子鉴定、个人隐私亲子鉴定、无创胎儿亲子鉴定等板块的咨询鉴定服务。民鉴基因秉持优质服务、专业分工和团队协作的理念,其业务水平和专业性一直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是一家值得信赖的机构。
2、大竹元序基因亲子鉴定机构
大竹亲子鉴定机构地址:达州市大竹县白塔街道办事处青年路
大竹亲子鉴定机构业务范围:上户口亲子鉴定咨询,个人亲子鉴定,司法亲子鉴定咨询预约,公证亲子鉴定咨询,入户亲子鉴定咨询,入学亲子鉴定咨询,中高考亲子鉴定咨询,隐私亲子鉴定,胎儿孕期亲子鉴定等。
二、大竹亲子鉴定机构名录
3.达州通川区民鉴基因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位于达州市通川区南岳庙街56号(达州市中心医院内)
4.达州达川区民鉴基因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地址为达州市达川区三里坪街道华蜀南路276号(达川区人民医院内)
5.达州万源市民鉴基因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位于万源市太平镇河街南路88号(万源市中心医院内)
6.达州宣汉县民鉴基因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地址是宣汉县东乡镇解放中路666号(宣汉县人民医院内)
7.达州开江县民鉴基因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位于开江县新宁镇嵩峰路188号(开江县人民医院内)
8.达州大竹县民鉴基因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地址为大竹县竹阳镇青年路99号(大竹县人民医院内)
9.达州渠县民鉴基因亲子鉴定采样中心
位于渠县渠江镇和平街19号(渠县人民医院内)
上述内容为您呈现了大竹正规亲子鉴定中心的名单。一般而言,医院本身并无亲子鉴定的资质。若医院要开展亲子鉴定业务,必须具备相应的亲子鉴定资质,并且需向司法局进行备案。只有持有《司法鉴定许可证》的正规司法鉴定机构,其独立实验室通过国家CNAS认可后,才具备开展亲子鉴定业务的资格。
温馨提示:在大竹,许多医院无法进行DNA亲子鉴定。若医院要开展亲子鉴定业务,不仅自身需具备相应资质,其工作人员也必须通过资质认证。因此,普通医院一般不提供此类服务。医院的主要职责是提供医疗救治,而非亲子鉴定服务。亲子鉴定业务一般由具备资质的专业鉴定机构负责实施。
三、大竹做亲子鉴定要多少钱?
1、大竹个人隐私亲子鉴定
费用:2000-2200元|周期:5-7天(支持加急)
用途说明:鉴定结果仅供个人了解亲子关系,不具备法律效力
办理优势:
全程匿名保护隐私
支持多种采样方式(自采/上门/到机构)
样本可邮寄,无需身份证明
样本选择:
常规样本:血痕、口腔拭子、毛发(带毛囊)
特殊样本:指甲、牙刷、烟头等(需加收300-500元处理费)
2、大竹司法亲子鉴定
费用:2400-3600元|周期:5-7天(支持加急)
认证:鉴定准确率99.9999%,报告全国司法系统认可
办理须知:
必须所有鉴定人携带有效证件原件到场
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出生证明等
现场采样、拍照、录指纹
适用范围:
户籍申报、移民公证、法律诉讼、遗产继承
3、大竹无创胎儿亲子鉴定
费用:4000-4500元|周期:3-5天(支持加急)
技术优势:
孕5周即可检测、无创安全、准确率99.99%
加急服务收费标准:
24小时出报告:+1500元
48小时出报告:+800元
72小时出报告:+500元
四、大竹亲子鉴定办理攻略
1、预约:通过鉴定机构预约时间。
2、采样:按鉴定类型和机构要求进行样本采集。
3、缴费:根据所选服务项目缴纳相应费用。
4、检测:机构将样本送至实验室进行分析检测。
5、出报告:一般司法和个人隐私鉴定5-7个工作日出结果,无创胎儿亲子鉴定常规5-7个工作日,加急服务可更快,但需额外付费。
六、延伸阅读:
国家司法部2016年实施第132号《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
第二十二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建立鉴定材料管理制度,严格监控鉴定材料的接收、保管、使用和退还。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鉴定过程中应当严格依照技术规范保管和使用鉴定材料,因严重不负责任造成鉴定材料损毁、遗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三条: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依下列顺序遵守和采用该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方法:
(一) 国家标准;
(二) 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 该专业领域多数专家认可的技术方法。
第二十四条:司法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可以查阅、复制相关资料,必要时可以询问诉讼当事人、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