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4855-2017《洗手液》是中国国家性标准,于2017年10月14日发布,2018年5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规定了洗手液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适用于以表面活性剂为有效成分为主配制而成的、供手洗用的液体洗手液(不适用于免洗洗手液或特殊用途(如消毒)的洗手液)。
一、核心内容概述
标准围绕产品质量、安全卫生、使用性能三大核心,对手工洗手液的原料、生产、检测等环节提出规范,旨在保障消费者使用安全和产品有效性。
二、关键技术要求
标准从感官、理化、微生物、安全性等方面对手洗液提出具体指标:
1. 感官指标
外观:液体均匀,无明显分层、悬浮物或沉淀(加色产品颜色应均匀)。
气味:无异味、无臭味。
稳定性:常温下(25℃±5℃)存放6个月,无分层、沉淀或变色;高温试验(40℃±2℃,2周)和低温试验(-5℃±2℃,24h)后恢复至室温,无不可逆变化。
2. 理化指标
pH值:4.0~10.0(与人体皮肤酸碱度兼容,避免刺激)。
有效物含量:总活性物含量≥1.0%(表面活性剂是清洁的核心成分,保证去污能力);若宣称“温和”或“低刺激”,可能对特定表面活性剂(如AES、LAS)有限制。
重金属限量:铅,砷,汞,镉(防止重金属残留危害健康)。
3. 微生物指标
菌落总数:≤1000CFU/g(控制微生物污染,避免使用中二次污染)。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100CFU/g(或mL);
致病菌:不得检出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这三类是常见致病菌,直接关系使用安全)。
4. 安全性要求
急性经口毒性:无毒性或低毒性(LD₅₀>5000mg/kg,属于实际无毒级)。
皮肤刺激性:无刺激性(完整皮肤接触后无明显红肿、瘙痒等反应)。
三、试验方法
pH值:采用玻璃电极法(GB/T 6368);
菌落总数:平板计数法(GB 4789.2);
急性经口毒性:小鼠经口灌胃试验(GB 15193.3);
④皮肤刺激性:家兔皮肤封闭试验(GB/T 16886.10)。
四、检验规则
出厂检验:企业需对每批产品进行感官、pH、有效物、菌落总数、外观等常规项目检测。
型式检验:每年至少一次,或在原料/工艺变更、停产后复产时,需全项检测(包括微生物、重金属、安全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