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建材材料性能的安全可靠,新的法规对建筑产品进入欧盟市场的程序要求及技术语言将更精准,更透明,更严谨。新的法规保留了CPD的核心因素,同时也避免了各地法规的差异,避免了测试及认证的复杂和费时。
法规(条例)Regulation
-强制性,成员国法律不得与之抵触
•指令(技术法规)Directive
-强制性,规定了产品的基本安全要求和途径。
•协调标准 Harmonized Standard
-技术规范,非强制性,取代成员国标准。
•合格评定 Conformity Assessment
-确定是否满足基本安全途径。八种模式。
•不同的国家CE(还有地区和国际)标准。
•过多的强制性认证要求
•过重的试验和认证
•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的歧视性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