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标检提供QB T1333-2010背提包测试标

  • 发布时间:2014-07-28 16:07:38,加入时间:2012年10月17日(距今466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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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提包

Handbag knapsack

QB/T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背提包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测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日常生活用的背提包。具有特殊用途的背提包可以参照适用。

项目 限量值
 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mg/kg)  <30
 游离甲醛(mg/kg)  <300
注:被禁芳香胺名称见GB 20400附录A。如果4-氨基联苯和(或)2-萘胺的含量超过30mg/kg,且没有其他的证据,以现有的科学知识,尚不能断定使用了禁用偶氮染料。
 
表2  箱包用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
项目 指标
苯(g/kg) <5.0
甲苯+二甲苯(g/kg)  <200
 游离甲苯二异氯酸脂(g/kg)  <10.0
 正已烷(g/kg)  <150
 二氯甲烷  卤代烃(g/kg)<50.0
 二氯乙烷  卤代烃(g/kg)<50.0
 三氯乙烷  卤代烃(g/kg)<50.0
 三氯乙烯  卤代烃(g/kg)<50.0
  总挥发性有机物(g/L)   <750
聚氨酯胶粘剂测试本项目

4.1.2 包锁

符合QB/T1586.1 或有关产品标准规定。

4.1.3 五金配件

符合QB/T2002.1、QB/T2002.2的规定。

4.2 规格

产品规格应符合设计规定,允许偏差正负5mm。

注:产品主体外形长度的最长距离为产品规格。

4.3 外观质量

应符合表3的规定

4.4 标识

——材质名称、标准与产品所用材料相符;

——按3.1分类规定,单一产品使用的某类面层材料超过产品使用面层材料总面积的20%,应标注;

——面层材料90%以上使用头层皮革(头层移膜皮革除外),允许标注“真皮”

——移膜皮革、剖层皮革材质应明确标注“移膜”、“剖层”字样

——使用多种成分复合制成的材料,其中皮革基体厚度不大于总厚度的60%,不能标准“皮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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