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食品检验员考试报名咨询

  • 发布时间:2023-05-12 17:26:04,加入时间:2011年11月29日(距今4906天)
  • 地址:中国»广东»广州:全国各地均有开班,报名咨询李老师
  • 公司:广州兰冠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已认证
  • 联系:李彬,手机:15989114650 微信:lgjiaoyu 电话:020-26086030 QQ:1121501385

厦门食品检验员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公告

各企业及有关人员:

根据《劳动法》、《职业教育法》以及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0年第六号令《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文件精神,国家在十二五期间强调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准入制度,在全社会建立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人才结构。食品检验人员考核已经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管理体系,从事食品检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为此:广电质量学院(信息产业部军工电子602计量站)特举办“食品检验员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班”。具体安排如下:

基本要求:

2.1 职业道德

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 职业守则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2)认真负责,严于利己,不骄不躁,吃苦耐劳,勇于开拓。

(3)刻苦学习,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思想、科学文化素质。

(4)敬业爱岗,团结同志,协调配合。

2.2 基础知识

(1)法定计量单位知识和常用量的法定计量单位。

(2)误差和数据处理基本概念。

(3)实验室用电常识。

(4)食品检测基础知识。

(5)化学基础知识。

(6)微生物检测基础知识。

(7)实验室安全防护知识。

(8)食品安全卫生基础知识。

(9)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安全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 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一、鉴定对象:

企、事业单位中从事食品检验的人员;食品生产企业、经销单位、质量监督部门、食品卫生检验部门及有关科研、管理部门的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

二、鉴定内容:

国家强制的食品检验基础知识及操作技能,主要内容包括:1.食品检验的感官检验技术;2.食品检验的化学基础;3.实际操作技能培训;4.食品检验概述;5.食品专业分析与检验技术(按工种分);6.误差分析与数据处理;7.化学分析与检验技术;8.仪器分析与检验技术&食品检验的微生物检验技术。

三、鉴定方式:

分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结业后,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长期有效,无需年审,该证书是食品检验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的资格凭证)。

四、培训地点:厦门(具体开班地点可电话咨询)

五、培训时间: 2012年12月8-10日,每月开班。登录查询。

六、联系方式: 李 彬  老师    联系电话:  -8103

电子邮箱:    传真:(培训中心)

厦门食品检验员考试报名咨询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