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品检验员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质量技术监督行业国家职业资格主要包括:计量、检验人员职业19个工种。检验类别具体工种描述如下:
检验人员(质检、化验)国家职业资格包括:从事产品或商品的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在制品、中间产品、外购件及包装材料质量的检验、检测、检查、鉴定、测试、测定、装试、装校、实验、试验、化验、抽验、抽查、验收、验配、分类、分级、分析、分测、探伤、鉴别、监督、监测等工作的人员。
一、惠州食品检验鉴定对象:
企业主管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及监督管理工作岗位的人员、食品生产企业、经销单位、质量监督部门、食品卫生检验部门及有关科研、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
二、鉴定内容:
国家强制的食品检验基础知识及操作技能,主要内容包括:1.食品检验的感官检验技术;2.食品检验的化学基础;3.实际操作技能培训;4.食品检验概述;5.食品专业分析与检验技术(按工种分);6.误差分析与数据处理;7.化学分析与检验技术;8.仪器分析与检验技术&食品检验的微生物检验技术。
三、鉴定方式:
分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结业后,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长期有效,无需年审,该证书是食品检验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的资格凭证)。
四、职业资格鉴定等级及费用:
本次鉴定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技师和高级技师另行安排(提前通知)。其中初级资格1550元/人;中级资格1850元/人;高级资格2200元/人(含教材、资料、培训考核、证书及午餐等费用),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惠州食品检验员申报条件和职业等级:
申报初级资格:从事本工种三年以上;或在本职业学徒期满;或初级职业学校毕业生。
申报中级资格: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三年以上;或经中级职业 技能培训取得毕(结)业证书;或中专、中等职业学校相应专业毕业生。
申报高级资格: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五年以上;或经高级职业技能培训取得毕(结)业证书;或中专学历,在本岗位工作五年;或大专学历工作三年以上。
1.4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
有较强的理解,判断和计算能力,无色盲,色弱,并有一定的空间感,形体感。
1.6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惠州食品检验工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中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50标准学时;技师,高级技师不少于15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中级和高级化学检验员的教师应由具有本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
标准教室及具备必要检验仪器设备的实践场所和测试样品,仪表及和工具。
五、培训地点:广州、惠州。
六、培训时间: 每月开班。登录查询。
七、联系方式: 李 彬 老师 联系电话: 159 8911 4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