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员每月负责向环境主管机关或查询网站,以获取正确环境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资讯,并依《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予以妥善保存和管理。环境管理推行委员会、各职能部门如通过上网,查阅环境保护刊物获取新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应及时转交品管课处理。 对收集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品管课依《内外部信息沟通控制程序》进行交流。经环境管理委员会鉴定后,登录于“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
分发给相关职能部门,并进行持续性宣导。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鉴定中,若有不符合者,相关环境因素可以直接评为重大环境因素,依《环境目标、指标、方案控制程序》作业。内审需对法律法规收集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评估。管理评审需对法律法规的符合性进行评估。环境法律法规的变更相关法律法规新增、修订或废止时,品管课需及时登录于“适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并由环境管理委员会重新鉴定。本公司产品、活动或服务项目有较大变更时,应及时审核“适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的适用性必要时予以重新修订或增补。以维持及适用状态,持续符合法规要求。品管课需于管理评审会议以前审核法规的符合性,并提交管理评审会议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