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及近亲属委托,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了解涉案罪名,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代为申请取保候审,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和法院审判阶段提供无罪|罪轻|减轻等刑事辩护法律意见。
温馨提示:如果是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在判决生效之前,家属是不能会见的,只有经办案件人员以及其近亲属委托的刑事律师才可以会见。
办理看守所的会见手续: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与律师签订委托协议与授权委托书——提交证明近亲属关系的户口本或结婚证或亲属关系证明——委托人的身份证——律师事务所的所函——律师事务所的介绍信
2代理律师带上述材料到派出所办理会见手续——再到犯罪嫌疑人关押的看守所办理手续并会见。
刑事案件一般分侦查阶段(公安)|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审判阶段(法院)三个阶段,三个阶段均可聘请律师,可以由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自己聘请,也可有家属代为聘请,三个阶段可分别聘请,也可一并聘请。
在刑事辩护领域成绩卓越,共代理千余起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成功辩护了多起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在长期职业过程中提倡践行团队精神,整合集体智慧和资源,保证刑事案件的办案质量。以精湛的专业、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良好的辩护效果深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从事法院审判、专职律师工作十七年之久,既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又有长期的法庭实战经验,“专业、负责、诚信、高效”是律师持之以恒的执业理念。限度地维护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