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标准 1.1 GB《浸水保温服》 1.2 MSC.47(66)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96修正案及MSC.216(82) 1.3 MSC.48(66)《国际救生设备规则》及MSC.207(81)、MSC.218(82) 1.4 MSC.81(70)《经修正的救生设备试验建议》及MSC.226(82)、MSC.323(89) 1.5 中国船级社批准图纸 所提供保温救生服产品完全按照标准进行设计。质保期为船厂交船后的12个月,质保期内,凡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达不到使用要求,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 DBF-1/DBF-II型救生服符合SOLAS公约、IMO规范的要求,具有水密、浮力和自然保温功能,配有哨笛和救生衣灯,不需要加穿救生衣。它将衣裤连成一起,保护除脸部以外的整个身体,适用于各航区航行船舶、石油平台和其它海洋作业工程。该产品经中国船级社型式认可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