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各类原产地证书的填制要求,确保我局签发的原产地证书项下货物在出口目的国顺利清关,企业在填制各类原产地证书第一栏(即出口商栏目)时请注意:
一、此栏填写中国境内出口商的名称、地址及国家,一般采用英文填写,英文名称应向我局备案登记。只有正确填写出口商英文名称后,才能继续填写出口商地址、国家及O/B(或VIA)另一公司名址。
二、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书(简称FORM E证书)第一栏不允许O/B另一公司,且不得出现两个企业名称。
三、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证书(ECFA证书)第一栏填写出口商中文名称、地址及电话等,中文名称必须向我局备案登记。
我局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证书申报将予以退证处理,并对申报员实施差错计分管理。各有关企业如对本企业所备案英文名称有疑问,请到我局产地证签证处注册科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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