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于1996年制定了严格的关于纺织品名称的法规96/74/EC,规定了各个纺织纤维的标准名称以及在服装中的标识方法等。随着技术进步,欧盟又先后发布了97/37/EC、EC、EC和EC,对96/74/EC的附录I和II进行修改。2009年1月,鉴于96/74/EC指令已进行多次修订,欧盟对其进行了改写,发布了EC,而96/74/EC作废。EC指令的附录VII列出了这两个指令的条文对比。
对纺织服装纤维成分的检测则采用96/73/EC(以及因技术进步而作的补充EC和EC)和73/44/EEC。
1. 法规适用范围
(1) 纺织产品:任何专门由纺织纤维构成的原料、半处理品、已处理品、半成品、成品、半制品或者制品,无论采用何种混纺方式或制作方式的纺织品;
(2) 纺织纤维;
(3) 其他产品,如纺织纤维的重量百分比达到80%及以上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