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和经费自收自支或差额结算的事业单位及其所属全部职工、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以及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简称缴费单位)、自由职业者,都应当依法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代理社保具体操作流程:
1)我公司为被代理公司人员办理社保增员手续;
2)被代理公司在每月的10日(节假日除外)前将委托我公司代理人员当月的社保费用以支票或转账的形式支付我公司;
3)被代理公司在每月的5日(节假日除外)之前将当月需增减人员情况以书面形式(需加盖被代理公司公章)通知我公司,由我公司上门收取相应资料,办理相关变动人员的增减手续;
4)委托我方代理社保人员的劳动用工手续也由我公司提供代办服务,根据招用人员身份的不同乙方根据相关规定要求为甲方提供办理招用工手续所需的资料;
5)被代理公司员工在出现工伤情况时被代理公司需在广州市社保局规定时间内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应资料给我公司,由我公司为发生工伤人员申领工伤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失业、养老、医疗保险根据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相关规定在申领相应待遇时由甲方具体负责申办,被代理公司协助我公司准备相应资料,做好申领的前期工作;
6)员工停保之后由我公司为该员工办理过册及打印个人帐户手册等手续;
7)我公司可根据需要给被代理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做社会保险知识的讲座,并提供相关资料供代理社保人员传阅;
8)我公司将提供电话及公司网址给被代理公司员工,供被代理公司员工有关社保及人事方面问题的咨询。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于2003年成立的,具有人事局颁发的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具有业务外包、项目外包、人才租赁(劳务派遣)、劳动事务代理、人才引进(办理广州市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挂靠等服务,为企业和人才提供诚信、专业、高效的人力资源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