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刑事司法实践中的常见罪名,周乃文律师率领多名精英律师打东莞第一刑辩律师团队。专注刑事业务,精通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对案件实行专业化分工,流程化管理,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编织了广阔的人脉关系网,成功办理了东莞重大影响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如果您或者您的亲友正深陷囵圄或者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即将遭受不白之冤,我们都竭诚为您提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法律帮助、解决疑难困惑,提供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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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法条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