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宅基地上盖房屋分割争议律师

  • 发布时间:2015-04-23 13:02:13,加入时间:2013年09月24日(距今4269天)
  • 地址:中国»广东»广州: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
  • 公司: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 联系:张静,手机:18078803465 微信:gzzjls119

借用别人名义建的宅基地房归谁?

张律师:,案情:甲欲在两块宅基地上建房,但因总面积超出国家对农村宅基地面积之规定,无法为两块地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故甲与兄弟乙商议将其中一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在乙名下。后甲以乙的名义办理了该宅基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并出资在该宅基地建房一幢,房屋产权证也登记在乙名下。后来甲要出售该房屋,乙拒绝过户,二人遂对房产权属提起诉争。

律师解析:以乙之名义办理该宅基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行为,属甲乙双方恶意串通、隐瞒实情、骗取行政机关审批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自实施起无效,故甲乙二人均不对该宅基地享有使用权,该地仍属村集体所有。地上房屋系甲出资建造,甲对地上房屋享有所有权,但甲系在其不享有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房屋,属民法中的“附合添附”行为,根据房地产交易“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原则,甲不享有该房屋的完全的所有权,土地及房屋应由村收回,但可由村给甲适当补偿。

金牌状王第一律师团队是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专业土地纠纷律师团队,团队律师均名校毕业,执业经验丰富。本团队办理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买卖协议见证、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土地征用协议纠纷、拆迁补偿等案件。本团队律师以丰富的执业经验及良好的执业精神,赢得了当事人的充分信赖。

广州土地律师电话:(张晴)

广州总部地址:广州越秀区环市东路450号华信中心1602房

佛山办公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21楼2119室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