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用植物油是以菜籽、大豆、花生、葵花籽、棉籽、亚麻籽、油茶籽、玉米胚、红花籽、米糠、芝麻、棕榈果实、橄榄果实(仁)、椰子果实以及其他小品种植物油料(如:核桃、杏仁、葡萄籽等)制取的原油(毛油),经过加工制成的食用植物油(含食用调和油)。其申证单元为1个,即食用植物油。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及申证单元,即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的有效期
二、关键控制点
(一)关键控制环节
油脂精炼:脱酸,脱臭。
水代法制芝麻油:炒子温度、对浆搅油。
橄榄油:选取原料、低温冷压榨。
棕榈(仁)油:分提工艺。
(二)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酸值(酸价)超标;2. 过氧化值超标;3. 溶剂残留量超标;
4. 加热试验项目不合格
三、产品相关标准
GB《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GB/T《色拉油通用技术条件》;
GB/T《高级烹调油通用技术条件》;
GB《大豆油》; GB《花生油》;
GB《菜籽油》; GB《棉籽油》;
GB《葵花籽油》; GB《油茶籽油》;
GB《玉米油》; GB《米糠油》;
GB/T《亚麻籽油》; SB/T《食用调和油》;
GB/T《芝麻油》; GB/T 《食用棕榈油》;
GB/T 《棕榈仁油》;NY/T 《椰子油》;
LY/T《橄榄油、油橄榄果渣油及其检验》;
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