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刑法第264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具有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周乃文律师,湖南永州道县人,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学士学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东律师协会会员;现执业于广东南天星律师事务所; 周乃文律师及其律师团队以“高效、务实、诚信、专业”的品质向社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本律师团队有广泛的社会资源,良好的职业道德、深厚的法学理论和办案技巧,成功办理了众多的重、难、疑点刑事案件;一宗案件有多个专家律师为您“把脉会诊”,有多个律师的观点与方案,有多个律师的方法与门道,有多个律师的关注与呵护!您所得到的是层次的法律服务,限度的维权和一个、最理想的结果。 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旗峰路浩宇大厦9楼 周律师服务热线: 在线法律咨询QQ号码: 乖车路线: 东莞市总站乖坐25路到天源电脑城下车; 东莞市南城汽车站乖坐车18路公交至浩宇大厦站下; 东莞市汽车客运东站乘坐C1至天源电脑城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