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培训招生简章
根据国家人事部号文件精神,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人员,将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为解决物业经理持证上岗问题,国家建设部、全国城建培训中心近日在长春市举办物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招生简章如下:
1、培训对象
物业管理企业、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正(副)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及物业从业人员。
2、培训科目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物业经营管理》。
3、培训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北京 可函授取证 可免考试
4、培训费用
培训费:1200元
5、证书资格
由建设部和全国城建培训中心联合颁证,权威认证、全国通用。
另本机构有培训:建筑八大员,监理工程师,电工进网,电工 ,焊工,技师,高级技师,工程测量工,钳工,车工,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