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产品认定条件
1、符合 《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6)》、《江苏省高新技术研究开发领域和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品参考目录》,申报产品应该是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型产品,或为省内首次生产的换代型产品,或为国内首次生产的改进型产品;
2、产品应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广阔的市场前景,申报的产品利税率不低于20%;
3、产品应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用于该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产品的销售收入不低于10%;
4、从事申报产品研制开发的大专以上科技人员(包括同等学历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占产品研制开发总人数不低于20%;
5、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没有与申报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
高新技术产品优惠政策解读
根据我司对对高新产业的理解,高新技术产品是指符合国家和省高新技术重点范围、技术领域和产品参考目录的全新型产品,或省内首次生产的换代型产品,或国内首次生产的改进型产品,或属创新产品等;具较高的技术含量、良好的经济效益(利税率应高于20%)和广阔的市场前景。
具体优惠体现形式为以下几类:
第一类:现金补助,高新技术产品证书下发后昆山补助企业5万元/个。
第二类:出口退税政策,详见附件。
第三类:对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有加分影响(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为评分模式,每多一分影响非常大)
第四类:销售影响,高新技术产品通过后此产品价位会增长,信任度会增加。
第五类:企业影响,对企业的形象及项目投标均有非常大的益处。
*第六类:研发费用150%加计扣除
加计扣除指按照所得税税法规定在实际发生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
例如,假定税法规定研发费用可实行150%加计扣除政策,那么如果企业当年开发新产品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为100元,就按150元(100×150%)数额在税前可以进行扣除,以体现鼓励技术研发政策。
高新技术产品申报费用较低,产生的效益巨大,强烈建议企业着重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