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申报程序设立(含并购、再投资等)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企业,申请人应按照《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规定准备材料并向拟注册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开发区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14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4 申报条件4.1、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4.2、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外国投资者的总资产不得低于500万美元;4.3、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4.4、拥有相应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验。
联系人:吴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