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申办软件产品登记^苏州软件企业认定

  • 发布时间:2022-05-08 16:47:47,加入时间:2013年10月29日(距今4326天)
  • 地址:中国»江苏»苏州:苏州市工业园区东环路东环大厦618
  • 公司:苏州致德致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 联系:刘丛,手机:15366211390 电话:0512-67165713 QQ:2778298495
软件产品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登记软件产品的样品;
     4)、软件著作权的有效证明材料;
     5)、工业和信息化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
     6)、其他需要出具的材料(开发合同、科学技术成果鉴定书、省部级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及获奖证书等)
  软件产品登记生效后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软件产品经登记生效后,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软件产品登记的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后可申请续延。
  软件企业认定标准 
  (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
   (3)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 
  (4)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5)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6)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 
  (7)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8%以上; 
  (8)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60%以上; 
  (9)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软件企业认定的优惠政策:
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软件产品认定的优惠政策:
软件产品经登记生效后,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