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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小区的物业管理怎么进行1、以明确权责为重点,建立健全住宅小区长效管理机制。物业管理工作既是政府部门的行业监管工作,又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层政权组织基础性工作。加强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要坚持开发区、村(居)属地管理与专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形成行业管理部门牵头, 各部门主动配合,开发区、社区居委会 (村委会)属地管理协调、职责明确的物业管理工作新机制,明确区分物业管理与水、电、有线电视、垃圾清运等公共事业单位的责任,这些单位应当直接向最终用户收取相关费用。物管部门接受委托代收费用的,可以向委托单位收取手续费,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明确各涉及部门的职责,规定监管流程,防止多头管理或失管真空现象。 2、依法成立、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的自治作用。不断增强广大业主的自治管理意识,是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逐渐走上良性循环的基础。按照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小区)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的要求,各社区居委会 (村委会)要及时督促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要经常听取业主的意见和需求,作出重大决策要征求社区居委会 (村委会)的意见。 对小区的门岗执勤、治安巡逻、停车管理、卫生保洁、设施维修和便民措施等环节要制定具体的服务规范和标准,并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的监督,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3、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是在拆迁安置小区合理规划物业管理用房,把物业管理用房的出租收益作为物业管理经费的重要收入来源。 二是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费涉及的营业税,市区留成部分全额分成给开发区,由开发区全额奖励给相关物业管理公司。 三是物业管理用房出租涉及的相关税费,市区留成部分全额分成给开发区,由开发区专项用于相关拆迁安置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四是拆迁安置小区的垃圾清运费,环卫部门给予减半收取。五是对困难拆迁安置户的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予以减免。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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