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河区白云区个人合伙 公司合伙经营纠纷律师

  • 发布时间:2014-03-21 21:54:09,加入时间:2013年09月24日(距今4271天)
  • 地址:中国»广东»广州: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
  • 公司: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 联系:张静,手机:18078803465 微信:gzzjls119

广州个人合伙需要办理工商登记吗

  咨询电话:(张静),核心内容:现实当中,有些个人合伙未办理工商登记也能从事经营活动,那么个人合伙从事经营活动需不需要办理工商登记呢­

  律师解答:《民法通则》第33条规定,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依法经核准登记,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

因此,个人合伙是否起字号完全取决于当事人自愿,而起字号的个人合伙需要依法经核准登记(一般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不起字号的个人合伙不需要办理工商登记。但是,起字号并经工商登记的个人合伙一定要有书面合伙协议。

  特别提示

  1 工商登记也不是个人合伙的成立要件。

2 工商登记不是个人合伙强制性规定。

金牌状王律师团队汇集多名名校毕业执业律师,办案经验丰富。提供合伙纠纷诉讼咨询服务,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法律审查服务,广州股权纠纷诉讼服务等公司法律服务。团队领头律师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22年执业经验,水平高,胜诉率高,特擅长大案要案难案,欢迎咨询。

金牌状王公司律师团队电话:(张律师)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层A室

公交站:农林下路  广东工大   地铁站:区庄B2出口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