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离婚财产房产车产分割纠纷律师 一方擅自赠送他人

  • 发布时间:2014-04-01 17:43:00,加入时间:2013年09月24日(距今4271天)
  • 地址:中国»广东»广州: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
  • 公司: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 联系:张静,手机:18078803465 微信:gzzjls119

广州离婚时一方擅自赠送给别人的财产可以分割吗?

咨询电话:,咨询:我和妻子现在在法院诉讼离婚,我们双方都同意离婚,只是对财产分割达不成一致意见。妻子2年前曾经给自己的哥哥买过一辆车,他们兄妹二平时都在开,但车是登记在她哥哥名下,钱都是她出的,我想问下我可以要求分割这辆车吗?

律师解答: 你可以另案向法院起诉,要求你妻子的哥哥返还这两车。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如无特别约定,为夫妻共同所有。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即夫妻对共同财产,都享有平等的管理权和支配权,夫妻间不存在一方凌驾于他方的特权,任何一方违背他方意志擅自处理共有财产,都构成对他方合法权益的侵害。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八十九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从你反映的情况来看,你的妻子买车赠送给她哥哥时,未取得你的同意,系擅自处分夫妻共有财产,因此,该赠与行为无效,你可以先起诉要求她哥哥返还车辆,再起诉离婚分割财产。

金牌状王律师团队,本团队成员多年来代理大量不同领域的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凭借专业的办案水平,贴心的法律服务,赢得当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劳动工伤索赔,交通事故赔偿,房产经济案件,婚姻家庭案件,刑事案件代理等案件,为您争取权益!团队领头律师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22年执业经验,水平高,胜诉率高,特擅长大案要案难案,欢迎咨询。

金牌状王律师团队电话:(张律师)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层A室

公交站:农林下路  广东工大   地铁站:区庄B2出口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