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IC卡 ---高压电工作业 低压电工作业 焊工作业 登高架设作业 空调与制冷作业
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于特殊行业实行准入备案制度所颁发的证书,可证明持证人受过专业安全技术,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的培训,并已在地方安监局备案注册。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登高架设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等,以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前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是指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门针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也就是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定时间后,应当按照规定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对于无证人员,即从事特种作业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了行政处罚。
1、特种作业定义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的条件
(1)年龄满18岁;
(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程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3、培训内容
(1)安全技术理论;
(2)实际操作技能。
4、考核、发证
(1)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签发;
(2)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三年复审一次。
(3)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报名资料: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一寸蓝底照片四张
6、报名咨询电话: qq在线咨询
报名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路28号(乘坐公交车到郑州二七广场或百货大楼站下车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