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待遇是国家为了保障女性,女职工的个人权益而出台的一些政策,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和生育津贴,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一、生育保险缴费率依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上年度全部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0.85%缴纳。
二、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缴费累计满1年以上,并同时继续为其缴费的;
(二)符合国家和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但在当年转业、复员、退伍的人员及当年的机关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调入企业的人员,已按规定及时参加生育保险者,不受累计满1年的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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