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二手房转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张静律师()二手房转让无效的情形:
1、因欺诈、胁迫的二手房转让行为无效;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二手房转让行为无效;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二手房转让行为无效;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二手房转让行为无效;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二手房转让行为无效。
金牌状王第一律师团队是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专业房产律师团队,团队律师均名校毕业,执业经验丰富。本团队在多年的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征地拆迁补偿纠纷及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案件中累积丰富的执业经验及办案技巧。并凭良好的执业精神赢得了当事人的充分信赖。
房产律师电话:(张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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