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实施拆迁的主体是政府还是企业?
咨询电话:(张静),关于房屋征收补偿工作主体。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主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本通知发出之日起三个月内确定房屋征收部门,充实必要的工作人员,确保正常运转。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明确市、区两级房屋征收部门的职责分工,并履行监督职责。房屋征收部门委托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具体工作的,应当签订委托合同,明确委托权限、范围以及双方权利义务,并加强对受委托单位的监督。
律师提醒:此前我过法律规定,实施拆迁的主体为“取得拆迁许可证的企业”,由此引发许多恶性拆迁事件,2011年1月21起公布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主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由此我国开始进入文明拆迁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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