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受理破产后企业还可以清偿债务吗?
咨询电话:(张静),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二、法院受理破产后企业的债务人应向谁清偿债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故意违反前款规定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义务。
三、申请破产后签订的合同还要履行吗?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
四、企业申请破产后因其他官司保全的财物还要保全吗?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五、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该企业相关民事诉讼管辖法院有何变化?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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