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进口化妆品|意大利进口化妆品|德国进口化妆品|英国进口化妆品|美国进口化妆品|澳洲进口化妆品|日本进口化妆品|韩国进口化妆品|荷兰进口化妆品|新西兰进口化妆品|意大利进口化妆品|加拿大进口化妆品|比利时进口化妆品|西班牙进口化妆品|瑞士进口化妆品配方申报要求 1、所有生产时加入的成分均需申报,包括随原料带入的防腐剂、稳定剂等添加剂; 2、给出配方中全部组份的名称及百分含量,并按含量递减的顺序排列; 3、配方中的成份应使用INCI*名称,不得使用商品名; 4、配方中的着色剂应按化妆品卫生标准归的色素命名或提供CI号; 5、配方中的成份应给出百分含量,不得仅给出含量范围; 6、配方成份中来源于植物、动物、微生物、矿物等原料的,应给出其学名(拉丁文); 7、配方成份中含有动物脏器提取物的,应附原料的来源、制备工艺及原料生产国允许使用的证明; 8、分装组配的产品(如染发、烫发类产品等)应将分装配方分别列出; 9、配方中含有复配限用物质的,应申报各物质的比例。 *INCI:International Nomenclature of Cosmetic Ingredient 化妆品组份国际命名检验中特殊情况要求 : 1、配方中紫外线吸收剂含量超过05%的非防晒产品,除需常规检测外,还应进 行紫外线吸收剂量检测、光毒试验和变态反应试验; 2、配方成份中含有果酸的,应进行果酸含量检测; 3、防晒产品宣传或标示SPF值的,应提供相应的检验方法和检验结果。 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审核需提供资料 申请进出口化妆品标签(以下简称化妆品标签)审核须提供以下资料及样品: 1样品7个(带完整包装) 2 盖章纸50张 3盖章申请书 4保证书(盖章签字) 5英文配方及翻译 6销售证明 7说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8经销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9标签样张(电子版或7张A4纸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