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办理GB2626检测加急办理周期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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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艾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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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吸过滤式防微粒口罩 

    

GB6223―1997代替 GB 6223—86

Self-inhalation filter type particles respirator

国家技术监督局 批准 实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自吸过滤式防微粒口罩的术语、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使用。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自吸过滤式防微粒口罩。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

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新版本的可能性。

GB2428—81 中国成年人头型系列

GB2626—92 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通用技术条件

GB2828—87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2829—87 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微粒 particles

本标准指的微粒是浮在空气中,粒径小于1μm的固体物质。

4 产品分类

4.1 复式自吸过滤式防微粒口罩。

4,2 简易自吸过滤式防微粒口罩。

5 技术要求

按本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检验,技术性能应符合表 l要求。

表1 过滤式防微粒口罩技术性能

项 目 名 称 技 术 要 求

过滤效率,% 吸气阻力,Pa(mmH2O) 呼气阻力,Pa(mmH2O) 视野,(°) 死腔,mL 重量,g 呼气阀气密性,s

I级≥99 Ⅱ级≥95 ≤49(5) ≤29(3) ≥65 ≤180 ≤150 ≥15

6 检验方法

6.1 视野、呼气阀气密性按 GBT 2626中6.8和6.9规定进行。

6.2 过滤效率按附录 A(标准的附录)规定进行。

6.3 呼吸阻力按附录 B(标准的附录)规定进行。

6.4 口罩死腔按附录 C(标准的附录)规定进行。

7 检验规则

7.1 出厂检验

由制造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按 GB 2828中规定的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进行,以同批投料生产的产品为一批,样本大小按 GB 2828中表2和表3的规

定随机抽取。检验项目、检查水平、不合格分类、合格质量水平(AQL)、判定数组按表2要求进行。

表2 出厂检验

7.2 型式检验

凡属下列因素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当企业申报新产品时;

b)产品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并可能影响产品的性能时;

c)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型式检验时;

e)正常生产后,每年周期性检查时。

型式检验由国家认可的劳动保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按 GB 2829中规定的一次抽样方案进行。从合格批中随机抽取,样本大小、检验项目、判

别水平、不合格分类、不合格质量水平(RQL)和判定数组,按表3规定进行。

表3

8 产品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包括:

a)制造厂名、厂址;

b)产品名称、标准代号;

c)商标;

d)产品规格型号;

e)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

8.2 包装

8.2.1 产品应根据型号、规格分别包装,在包装(盒装)上应有8.1规定的内容。

8.2.2 产品包装随带资料:

a)产品合格证书;

b)产品说明书。

8.3 贮存

8.3.1 应放在通风、干燥的场所。

8.3.2 从产品生产之日起2年内,质量应符合本标准表1规定的要求。超过2年贮存期的产品应按0.5%抽样,不足1000个时抽取5个进行过滤效

率、呼吸阻力和阀气密性试验,符合表1规定方可继续销售和使用。

8.4 运输

应防雨淋、防潮,不得与酸碱等化学药品混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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