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特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
4、企业其他条件达到一级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4项中的2项以上单项合同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 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公共广场工程;
(2) 城市供水工程、排水工程或污水处理工程;
(3) 城市燃气工程或热力工程;
(4)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2、 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电力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以上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4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5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0人。
企业具有的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2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4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50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年工程结算收入1.6亿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4项中的2项以上单项合同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 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公共广场工程;
(2) 城市供水工程、排水工程或污水处理工程;
(3) 城市燃气工程或热力工程;
(4)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2、 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8年以上从事电力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6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
企业具有的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0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年工程结算收入6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4项中的2项以上单项合同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5) 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公共广场工程;
(6) 城市供水工程、排水工程或污水处理工程;
(7) 城市燃气工程或热力工程;
(8)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2、 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电力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
企业具有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年工程结算收入1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承包工程范围:
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城市道路工程;单跨跨度40米内桥梁工程;断面20平方米及以下隧道工程;公共广场工程;
2、10万吨/日及以下给水厂;5万吨/日及以下污水处理工程;3立方米/秒及以下给水、污水泵站;15立方米/秒及以下雨水泵站;各类给排水管道工程;
3、总贮存量容积1000立方米及以下液化气贮灌厂(站);供气规模15万立方米/日燃气工程;中压及以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热力工程;
4、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器。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单跨跨度20米内桥梁工程;公共广场工程;
2、2万吨/日及以下给水厂;1万吨/日及以下污水处理工程;1立方米/秒及以下给水、污水泵站;5立方米/秒及以下雨水泵站;直径1米以内工水管道;直径1.5米以内污水管道;
3、总贮存量容积500立方米及以下液化气贮灌厂(站);工期规模 5万立方米/日燃气工程;2公斤/平方厘米及以下中压、低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 50万平方米热力工程;直径0.2米以内热力管道;
4、 生活垃圾转运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