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保税区注册融资租赁公司费用

  • 发布时间:2015-08-10 15:22:12,加入时间:2013年12月04日(距今4193天)
  • 地址:中国»广东»深圳: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金中环商务大厦A座1712室
  • 公司:深圳市汇港环宇有限公司, 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已认证
  • 联系:冉小姐,手机:15989595645 微信:HY13824361886 电话:0755-33222287 QQ:1508127306

联系人:冉小姐

联系电话:

联系qq: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金中环商务大厦A座1712室

办理外资融资租赁公司,提供2年以上的香港现成公司与公司审计报告及银行资信证明。并提供香港公司律师公证。 
环宇集团申请办理“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 的依据是:1 审核依据《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5]第5号)、《商务部关于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审核管理部分服务业外商投资企业审批事项的通知》(商资函[2009]2号)2 审批权限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以下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及变更事项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管理。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不含5000万美元)以上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由商务部负责审核、管理。3 申报程序设立(含并购、再投资等)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企业,申请人应按照《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规定准备材料并向拟注册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开发区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14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4 申报条件4.1、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4.2、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外国投资者的总资产不得低于500万美元;4.3、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4.4、拥有相应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验。5 申报材料5.1、申请书;5.2、投资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5.3、合同、章程(外资企业只报送章程);5.4、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5.5、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5.6、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投资各方董事委派书;5.7、高级管理人员的资历证明;5.8、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5.9、场地使用协议书(原件)和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5.10、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的,应当出具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6 审核要点6.1、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开发区对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审批权限按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以下掌握。6.2、 
根据《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5]第5号)第十六条规定:“为防范风险,保障经营安全,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风险资产(含担保金 
额)一般不得超过净资产总额的10倍”,融资租赁公司可按注册资本的10倍融资,因此批复文件及证书无“总投资”一项。6.3、鉴于金融租赁公司由银监会审批,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未经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其名称中使用‘金融租赁’字样”,因此,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名称中不得含有“金融租赁”字样。6.4、根据《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第二条:“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外国投资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以及外商独资的形式设立从事租赁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因此,融资租赁公司的投资者不得为个人。6.5、关于审计报告,成立不满1年的投资者可不要求其提供审计报告,但应出具相关说明或由其股东提供出资担保。审计报告显示资不抵债的情况不予批准。6.6、融资租赁企业可以经营与租赁交易相关的担保业务,但不得为主营业务,且企业名称中不得有“担保”字样。6.7、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应在每年3月31日之前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开发区报送上一年业务经营情况报告和上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开发区汇总报商务部。6.8、申请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依据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提交其他材料。7 审核时限:14个工作日。8 办理部门:各地商务厅外资处、国家批准的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部门

联系人:冉小姐

联系电话:

联系qq: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金中环商务大厦A座1712室

联系人:冉小姐

联系电话:

联系qq: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金中环商务大厦A座1712室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