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支付保函担保
一、含义:保证担保人对业主资信状况进行严格审查,向承包商出具支付保函,保证工程款及时支付到位。一旦业主违约,保证担保人将代为履约。实行业主支付担保可以有效防止拖欠工程款现象发生二、支付保证担保的相关法律规定:《条例》第五十八条中标人应当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向招标人提交由银行、保险公司或者专业担保公司提供的履约担保,履约担保数额不得低于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十。若用经评审的投标价法中标的,履约担保数额不得低于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十五。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有银行、保险公司或者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与履约担保数额等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担保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三、支付保证担保业务操作基本要求:
(一)申请支付保证担保的基本条件:
1经法定程序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社团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
2如实填写申请资料并依照公司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提供担保公司认可的反担保措施
(二)申请支付保证担保的基本程序
1申请人向公司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2经公司审核同意后,与申请人签定《委托保证担保合同》
3申请人按照《委托保证担保合同》的约定落实反担保措施
4公司为申请人出具《担保函》或与受益人签订《担保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