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缝钢管的制造条件:
许可项目及其级别 |
代表产品的范围 |
限制 范围 |
品种(产品) |
级别 |
材料、 规格、 标准 |
无缝钢管 |
A1 |
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200mm的无缝钢管 |
A2 |
(1)公称直径小于200mm的锅炉压力容器气瓶用无缝钢管; (2)公称直径小于200mm的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用和油气井油(套)管用无缝钢管 ⑶合金钢管的热扩(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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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⑴公称直径大于50㎜的其他无缝钢管; ⑵各类管坯 ⑶所有按照GB/T14976和GB8163标准制造的无缝钢管; ⑷碳钢,奥氏体不锈钢钢管的热扩专项 |
注:(1)许可级别栏中的“A级(Al、A2、A3)、AX级”由国家质检总局审批,“B级(B1、B2)”由国家质检总局委托制造单位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批。制造单位申请的项目中同时含有A级项目和B级项目时,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负责审批。表中同一品种(产品)的许可项目,A级许可可以覆盖B级许可,Al级许可可以覆盖A2级许可,B1级许可可以覆盖B2级许可,以此类推,但无缝钢管、阀门、燃气调压装置、减温减压装置、聚乙烯管件和铸钢件除外,不能相互覆盖。在确定的许可产品基本范围内,A2级许可不包括A1级许可,B级许可不包括A级许可,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