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进口资质要求(能不能进的问题,假如没有的话可以用我公司名义进口):
1、食品流通许可证;2、食品国内经营资质;3、进出口权。
有了资质第二部是预包装食品标签备案要求:
为方便经营者再次进口和商品进入流通领域,进口预包装食品经检验合格并出具卫生证书后,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可向北京检验检疫局食品监管处申请标签备案。
经标签备案的进口食品,再次进口报检时,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供标签备案号。
所有食品清关基本流程是一样的: 备案-预录-报检-报关-海关放行-动卫检(标签整改)-取样-商检办理CIQ-提货。
1、申请标签和食品备案(商检局备案需7-20工作日,一年内有效)
2、安排发货到港;
3、代理报检,出通关单;(2周左右,货进来后抽样送检)
4、代理报关;(2个工作日)
5、出税单,交税;
6、查货,提货
1、申请标签和食品备案(商检局备案需7-20工作日,一年内有效)
2、安排发货到港;
3、代理报检,出通关单;(2周左右,货进来后抽样送检)
4、代理报关;(2个工作日)
5、出税单,交税;
6、查货,提货
进口食品还有一个环节是与合格打交道,虽然合格方面没有商检局你们严格,环节也没有那么繁琐,但是也决不能马虎大意,申报时一定要确保所提供的报关资料的准确性,一旦出现了错误,轻则退单重新申报,重则退回发货港,所以一定要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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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食品进港后,要由进口商或代理人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并提供相关货运单据、商业单据、卫生资料等。上述材料经审查合格后,为尽快疏港,监督人员将开具“卫生检验放行通知
单”,货主凭此单报关、提货。货物通关后,应存放到口岸检验检疫机构认可的库房,监督人员将对货物进行现场卫生检查和卫生监督。
同时随机抽取部分样品。监督人员根据我国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参照输出国(地区)食品卫生状况,货物在运输、贮存中的状况及现场监督情况,确定检验项目,将样品送实验室检验
,在此期间,货物应封存,不得使用或销售。如经检验合格,检验检疫机构将出具卫生证书,该批食品可以使用或销售;如经检验不合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该批货物将视不同情况,给予
销毁、退货、改做它用或重加工后食用的处理。
进口食品检验检疫是关键
进口食品检验检疫指南
一、企业报检要求: 在报检时,货主或其代理人需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提供:
(一)《入境货物报检单》;
(二)贸易合同、装箱单、提单和货运发票(复印件);
(三)产地证明、卫生评价资料(原件);
(四)对于需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的食用性动植物产品,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和生产国(地区)机构安全卫生证明(原件);
(五)在进口预包装食品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满足下述报检要求:
1.货主或其代理人已经取得国家质检总局新版《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证书正面底色为绿色)的,可凭证书原件报检,同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2.货主或其代理人已经在北京检验检疫局进行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备案并获得备案编号的,可凭标签备案号报检(备案业务详情见第四条)。
3.货主或其代理人无国家质检总局新版《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或未在北京检验检疫局进行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备案的,在报检时,除应按报检规定提供报检资料外,还
应提供以下与标签检验有关的资料:
中文标签样张,样张翻译件以及按要求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文件,接受检验检疫。其中中文标签样张需按GB(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
则)等相关国家标准要求由企业自行制作。
(六)为控制疫病疫情或执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强制性要求,检验检疫机构可临时要求报检人在申报进口食品时提供其他材料。